新华网广州8月23日电(记者杨霞)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最近联合下发了一项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人均超过1000元,欠发达地区月均基本养老金不低于450元。
目前,广东全省各地正迅速展开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以确保按时足额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近期发放到全省248.5万名离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本次调整对象是2007年6月30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调整增加的待遇将从2007年7月1日起计发。调整充分考虑全省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物价增长以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采取普遍调整与政策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着力体现公平公正。
这次调整的具体办法,包括按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一定比例调整基本养老金。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以2006年所在地级以上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9.3%)70%为比例计算调整额。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以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调整额。离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同地区一般退休人员调整额的200%调整。
另外,按参保人缴费年限加发基本养老金。参保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2元基本养老金,建国前老工人此项加发的基本养老金不足60元的,按60元加发。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80周岁以上老人予以重点倾斜。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