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是海洋大省,管辖海域总面积6.47万平方千米;大陆海岸线长4084.48千米,居全国首位。2023年,全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18778.1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9%,连续29年居全国第一。
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广东始终注重保护海洋的蓝色生态安全。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今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检查组赴珠海、汕头、江门、湛江、茂名、潮州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揭阳、汕尾、阳江8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检查,实现了全省14个沿海市实现全覆盖。检查结果显示,2024年春夏两季,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89.7%,高于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目标(86%)要求。
目前,省政府及14个沿海市政府均已制定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划定海域环境管控单元471个;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1.66万平方公里,全部纳入海域优先保护单元。2024年1—8月珠江口12个国控河流入海断面全部消劣,总氮平均浓度为2.93mg/L,较2020年同期下降0.38mg/L。
在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国际红树林中心”已正式落户深圳,截至2024年8月底,全省新增营造红树林2904.28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2142.83公顷,目前全省共有涉海自然保护地124个,涉海国际、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19处。
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我省已记录浮游植物406种、浮游动物416种、底栖生物828种、游泳生物1297种、鱼类1200多种。同时制定《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划定海水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持续清理违规养殖渔排(蚝排),全省累计清拆违规养殖渔排(蚝排)超6万亩。
在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方面,全省共申报创建15个养护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海洋牧场面积1454.7平方公里,已建海洋牧场每年可产生生态效益212亿元,占全国海洋牧场生态效益35%;投礁达293.1万空方,投礁后礁区生产力明显增加,浮游生物密度提高1—9倍、多样性指数提高7%—54%。
广东坚持陆海统筹,深化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截至2024年9月,已完成排查溯源并纳入重点监管的入海排污口7155个。全省253个码头已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其余码头均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配套了收集转运设施。2024年上半年,全省港口接收船舶含油污水22.8万m3、生活污水1.8万m3、生活垃圾1.1万m3、化学品洗舱水322.6m3。大力推动船舶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截至2023年底,新建50艘LNG单一燃料动力船舶,完成改造156艘LNG单一燃料动力船舶,规模位居全国第一。
报告对未来广东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提出了详细建议,包括研究制定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海湾精细化调查,“一湾一策”推进美丽海湾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通过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发展碳汇交易、生态旅游等“生态保护修复+产业”的融合模式;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普查,编制突发性海洋自然灾害和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沿海石化、运输等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按要求制订应急预案等。(记者/汪棹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