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gd.xinhuanet.com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地市连线 >> 东莞
东莞市弱势群体或免费纳入医保体系
2006-12-13 11:27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新华网广州12月13日电(张拔其 周丕垚) 东莞市弱势群体每月或可获基本医疗救助金,同时有望免费纳入市居(村)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昨日出台的《东莞市城乡弱势群体基本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

    弱势群体每月可获医疗救济金

    据《东莞日报》报道,据了解,为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问题,满足这些人基本医疗需求,征求意见稿规定,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具有东莞市常住户口的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在乡三等甲级以下革命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

    属于以上救助对象的,从明年1月1日起,每月可获得基本医疗救助金,金额为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市财政、镇(街道)财政负担比例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省、市属单位的低保人员的医疗救助金,由市财政负担。

    还可享受B档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征求意见稿,医疗救济金将通过银行,每月按时发放到弱势群体个人专户。同时,今后弱势群体还可享受B档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东莞市农医保A、B档分别按每人每年120元和250元进行筹资,农医保参保人年享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支付限额为A档1万元、B档3.5万元。全市各镇(街)必须确保统一将弱势群体纳入市居(村)民B档基本医疗保险,由各镇(街)社会事务办统一到社保分局办理。

    在申请医疗救济金方面,省、市属单位的申请对象,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市民政局核准。全市弱势群体参加“农医保”所需费用全额由市财政负担。

    征求意见稿提出由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落实弱势群体人数核实工作,做好医疗救助金和购买居(村)医保资金使用计划,报市财政部门核拨。由市社保部门负责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弱势群体及时纳入居(村)医保,经核准后,20个工作日签发“社保卡”。

    对此征求意见稿,市民若有意见和建议,可于本月26日之前发送电子邮件至2831352dg@sina.com,或写信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84号法制局法规科,或发送传真到(0769)22831352。 (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