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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保户可再领3个月猪肉补贴
2007-07-17 14:14 来源:南方日报

    发放范围扩大至政府供养的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和农村五保户    

    新华网广州7月17日电(陈洁娜 严丽君)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5—7月向全市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副食品临时性物价补贴的基础上,8—10月继续对广州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五保户、政府供养人员实行副食品临时性物价补贴。

    据悉,今年8—10月连续3个月,广州将继续按原标准(每户每月补贴20元,共补贴60元)对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性补贴。此次补贴还扩大了发放范围,对农村中的五保户,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三无”孤寡老人、精神病人、孤残儿童这部分政府供养人员,也参照上述标准,8—10月份将参照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补助标准给予副食品临时性物价补贴。(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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