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27日电(文军) 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杜绝田鼠、山鼠、果子狸、穿山甲等野生动物非法进入市场,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韶关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月21日,韶关市工商部门统一行动,暂没有发现市场上非法经营田鼠、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现象。
据《韶关日报》报道,韶关市工商部门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派出执法人员对地下野生动物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野生动物经营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对经营家畜、三鸟、肉类等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此外,全市工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防止宾馆、饭店、酒楼和餐馆等餐饮场所出售以田鼠、山鼠、果子狸、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对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味店”等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无证无照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动中,韶关市工商部门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动物及其制品的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凡是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