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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区水电分摊有望明明白白
2007-08-15 08:53 来源:广州日报

    新华网广州8月15日电(刘幸、崔群 陶巍)近几年,业主与物管之间就如何分配水电费的纠纷越来越多:比如小区公共水电费该怎么分摊;物管人员办公用的水电费是否应向业主分摊;小区广告位的电费是否由业主分摊;据悉,广州市将出台首个《物业管理节能环保实用技术规范》,进一步划清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公摊费用纠纷有望得到解决。

    业主网上“晒”电费单

    近日,为抗议第二季度分摊的水电费“暴增”,某小区八楼的业主“wyh1312”在网上大“晒”电费单表达其不满。于是,众多业主加入抗议队伍,网页短短几天就被顶翻5页。

    业主“wyh1312”的电费单显示,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的2个计费时段中,分摊电量相对稳定,平均每个时段分摊的用电量为93.11度。但2007年5月至7月期间,分摊电量突然暴增为134.96度,较前两个季度增加41.85度,增幅为44.95%。以一层楼8户计算,增加分摊电量为334.8度,增加分摊电费204.23元;以整栋楼计算,则增加3471.88元。

    据了解,某小区第二季度分摊费用暴增的情况发生在每个业主身上,但是每个业主增长幅度却不一样,这令很多业主感到不解。住在F1栋的业主“luohaox老人”第二季度分摊了190多度电,而之前是100度左右,涨幅更是90%。而业主“cathy_cat”公布的分摊费用甚至比自家用的还要多。

    电梯使用的频率不会随季节变化;小区内没有增加梯灯,夏天梯灯的照明时间应该更加短,那怎么每户梯灯的分摊的电费都比以前增加了10度左右呢?业主们怎么也想不明白电梯、梯灯分摊费用暴增的原因。

    没拿广告费电梯电费照样交

    时下,在小区投放广告成为越来越多广告公司的工作重点之一。记者从广州美×广告公司提供的一份楼盘投放广告的资料上了解到,广州众多的小区已经成为该公司的投放点。小区内的广告位多见于电梯间、过道、大堂。目前,广告公司一般直接与小区物管公司签署广告合同,用提成的方式或是直接商议广告位租金的方式确定小区收益。

    以工业大道一个大型小区为例,该小区有90多部电梯,每部电梯有二至三块规格为45厘米×60厘米的广告牌,电梯口还有一个液晶显示屏,播放化妆品、美容品的广告。据美×广告公司小区投放广告负责人徐经理介绍,保守估计该小区单电梯广告这一项,年收益就高达50多万元。

    据了解,公共场地的经营收益所得,一般是直接进入专项维修经费或者其他经费,然后用于小区公共场所的建设。但业主陈虹女士(化名)却对此提出质疑,她告诉记者,“自己养鸡,别人拿蛋”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小区近来没有什么新的建设项目,这么大笔的资金用到哪里去了?电梯中广告位的日光灯、液晶显示屏均使用公共电源,但是收取的广告费却没有业主的份,也没有减免应缴纳的分摊费,业主每个月照样要交纳35元左右的分摊电费。

    一些小区把公共电费纳入管理费

    据了解,业主与物管之间爆发分摊费用纠纷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没有明确的分配方法。记者发现,在调查的小区中,公共费用分配标准各异,可谓“百花齐放”。有些小区电梯电费分摊标准中,以5层为界,执行不同的分配标准,住得越高,分摊费用越多;但是更多的小区执行平均主义。有些小区把停车场的电费纳入公共费用,这使得无车族叫苦不已。

    但记者也了解到,由于把应分摊的公共电费统一纳入管理费,某些大型的成熟小区巧妙规避了业主与物管之间可能爆发的分摊纠纷。

    以中海蓝湾为例,物管除了向业主收取每平方米2.6元的管理费外,并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小区公共设施所用的水电费统一由物管缴纳给供电局,多了则作为专项维修经费,少了也不让业主补缴。据了解,除了中海蓝湾,中海名都等多个小区均采用这种方法,均没有发生分摊水电费的纠纷。

    《技术规范》力求更公平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中将公共费用的分摊方式局限于由业主按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有学者指出,方法太简单,失去了公平性。而即将出台的《物业管理节能环保实用技术规范》将力求进一步划清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各自的职责和权利,解决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公摊费用纠纷,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减少业主费用支出,达到节约社会公共资源的目的。

    据介绍,《物业管理节能环保实用技术规范》正处于申请立项的阶段,接下来就将制定规范,不久将与市民见面。如果市民有解决费用分摊的建设性意见,可向市质监局反映。

    物管收取水电费合法

    昨日,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曹宇瞳律师表示,小区公用配套设施为小区全体业主服务的,本着“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是有权利收取该部分水电费的。业主和物管应本着自愿原则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详细规定具体的费用交纳项目和金额,其标准参照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规定,分摊面积按照业主购房时购房合同中的约定。目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对于此收费有异议的,业主或者物管可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完)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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