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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非从业人员10月起可享医保
2007-08-22 09:15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8月22日电(张扬 王鹰)  今年10月1日起,佛山市禅城区将采用政府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形式,把所有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禅城区户籍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解决非从业人员的看病难问题。

    据《佛山日报》报道,禅城区即将建立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该区继农村医保、禅康医保后推出的又一项重大民心工程,其目的主要是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全区约有19.5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从中受益。本保险将以“政府组织、财政支持、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为基本原则,参照农村医保的运作模式,突出互助共济性质,由参保人共同参与建立。

    据了解,禅城区城镇居民医保将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其保险费用由区、街道(镇)两级财政共补贴40%(100元/人/年)、个人缴纳保险费的60%(150元/人/年),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住院时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少大额医疗费用对城镇居民造成的负担,保障大病住院报销,防止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完)

 
( 责任编辑: 刘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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