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29日电(陈婷婷)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局获悉,从2008年1月1日开始,顺德将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而今年对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发放15元到20元不等的临时补贴则继续进行。
今年1月1日起,顺德首次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增加到300元,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持平。顺德区民政局救济科有关负责人称,根据全区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顺德区政府决定再次将低保标准提高,从现行的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同时全区低保临界家庭核定的标准也将相应上升。按2008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浮50元,即人均每月320元(不含320元)至370元的标准核定低保临界对象。顺德区民政局有关部门预计,届时将有3000~5000个低保临界家庭被纳入低保范围。明年经区政府核定后的低保临界家庭,将享受区慈善会对低保临界对象帮扶的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此次是顺德第六次调高低保标准,顺德从1995年7月1日开始,城乡同步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06年共进行五次调整。目前,顺德全区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9816户共24588人,其中城镇5037户共12490人,农村4779户共12098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