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9日电(刘幸、何颖思 李涛)昨日上午,省市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联合对南沙区的酒楼及禽鸟养殖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共收缴黑水鸡、夜鹭、斑嘴鸭等省重点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420只。其中,在南沙街东瓜宇村一隐蔽养殖场就解救了非法饲养的300多只鹭鸟。
养鸟老板耍太极
昨日上午,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南沙街东瓜宇村查到了一个地点偏僻的鹭鸟非法养殖场,当场收缴鹭鸟333只,其中夜鹭330只,苍鹭2只,白鹭1只。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养殖场隐藏在公路旁的“烂地”,很难被发现。与外面公路相连的只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泥路,仅容一辆车通过。记者随执法人员到场时,见到偌大一个养殖场,除了养着鸭子的鱼塘外,还有3个竹子搭建、盖着鸟网的奇怪棚子。执法人员介绍,这些棚子里养着的就是省重点保护动物夜鹭。
执法人员在附近找到了该场地的负责人陈某,陈某一问三不知,他宣称自己只是场地的负责人,不是养鸟的老板,不知道养鸟的老板是谁,不知道那些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不知道养那些鹭鸟是违法的。他说,给养鸟老板提供场地,只是“为了用鸟粪来养鱼”。他还说,鹭鸟养了大概两三个月,那些棚也只是普通的鸟棚。不过执法人员当场对其提出质疑,那些竹棚“很专业”,是专门养鹭鸟用的;仅仅养两三个月的鹭鸟是不可能长那么大的。执法人员还告知陈某,即使提供场地养殖保护野生动物也是要被处罚。据悉,目前有54种“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可以领证饲养,但广东省目前并没发出一个许可证。
万顷沙有酒楼卖“野味”
此外,执法队伍在对万顷沙镇九涌半的众兴×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楼违法经营省重点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包括黑水鸡、夜鹭、绿翅鸭、沙锥鸟、滑鼠蛇等等。酒楼工作人员说,那些动物是在“清平市场拿的”。据统计,昨天上午的行动共收缴黑水鸡、夜鹭、斑嘴鸭等省重点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420只。
执法人员发现,随着旅游活动的增多,我省部分旅游区时有发生乱捕滥食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现象。为此,省森林公安局决定于1月7日-2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行动,代号为“霹雳行动”,以彻底打击非法收购、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市场、窝点和酒楼。
售野生动物最高罚10万
省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表示,按照《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收购、宰杀、运输、携带、贮存和邮寄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将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别以为吃者无所谓!”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明知是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而食用的,也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野生保护动物如何分类
我们常说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珍贵”野生动物是指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经济利用或观赏价值的野生动物。如隼、秃鹫、猕猴、黄羊、马鹿等。“濒危”野生动物,是指除珍贵和稀有外,种群数量处于急剧下降的趋势,面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如白鳍豚等。“三有”野生动物则专门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中54种“三有”野生动物是可以人工饲养,但前提是领取了许可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