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地市连线 >> 广州
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提调整至688元/月
2008-02-14 08:25 来源:广州日报

    新华网广州2月14日电(蒋悦飞 穗劳宣)新年上班第一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全市失业人员派了大利市,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624元调整到688元/月。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因此,这一调整意味着广州即将调整的最低工资可能由目前的780元/月提至860元/月。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等标准的通知》,具体标准是,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688元/月(原624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6元/月(原78元/月),两项合计774元/月,比调整前增加72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差额部分从1月1日起补发。

    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后调整,差额部分也将从1月1日起补发。

    和往年不一样的是,本次失业保险金的调整,居然先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根据逆向推算,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能已经基本定为860元/月。

    而早在今年1月份,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在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汇报广东省农民工工作情况时透露,广东省目前建立了每两年调整提高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年初拟在前年全省平均增长17.8%的基础上再平均上调12.9%。按照这一标准计算,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780元/月调整到860元/月,完全在情理之中。

    又讯 广州市企业离岗退养人员、待岗人员也将领到大红包,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发布,离岗退养费、待岗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目前广州78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就是624元/月,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完)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