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地市连线 >> 广州
广州:失业保险待遇再次调高
2008-02-14 09:30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2月14日电(陈捷)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失业人员所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分别调高至688元/月和86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据了解,本次调整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紧急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标准是,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688元/月(原来624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6元/月(原来78元/月),两项合计774元/月,比调整前增加了72元。

    本次是继2006年9月调整后的再次调整。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待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后调整,差额部分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完)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