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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
2008-02-15 12:12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2月15日电(廖颖谊 鞠杨) 记者从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的《广州市2008年度立法计划》中获悉,《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已被列入今年的规章预备项目,广州拟适当扩大优待范围,将不具有本市户籍、但具有 特殊情况的某几类老年人列入优待范围。

    据《新快报》报道,根据《立法计划》,全市本年度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与发展的立法;加强城市规划引导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的立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的立法;促进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立法和建设社会保障,保护弱势群体方面的立法。市长张广宁其后在发言中强调,正式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完成。对于预备项目,起草单位也要抓紧起草工作,争取明年列为正式项目。    

    部分法规规章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    

    ●法规正式项目《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旨在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承载能力。

    ●规章正式项目《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旨在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规章预备项目《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旨在适当扩大优待范围,将不具有本市户籍,但具有特殊情况的某几类老年人列入优待范围,并增加有关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等规定,保障老年人权益。

    ●规章预备项目《广州市城区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修订),旨在充分发挥本市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平衡市区交通流量,规范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行为。(完)

 
( 责任编辑: 李绍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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