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2日电(黄颖) 让不少住户反感的“房中房”将要被房管局勒令整改了。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本月开始施行,其中规定,房管部门有权责令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业主进行整改。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部分房屋业主为了多收取租金,往往把一套房间隔成多间带卫生间的套房进行出租。这种“房中房”私自增加多个卫生间,常出现房屋漏水问题,直接影响了其它业主。市民对此投诉很多。
据悉,《规定》明确,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以下三种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者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安装和使用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如果业主有上述三项行为的,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属于违法建设的,由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而“房中房”建设无疑违反了不得封闭阳台、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等规定。这就意味着,如果房屋业主擅自改建“房中房”,房管局有权责令其整改。
另外,《规定》还首次对房屋安全责任人作出界定,规定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