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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发文要求学校做好流感预防
2008-03-14 09:42 来源:广州日报

    ●学校1天内有3例学生出现流感样症状应报告

    ●病愈学生退热48小时方可回校上课

    新华网广州3月14日电(雷燕  何宇鸿)针对近日多起流感疫情在校园发生的情况,广州市教育局昨日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预防流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切实做好流感预防工作。

    要求做好学生晨检工作

    今年3月,广州报告流感样病例疫情7起,全部发生在学校,其中一起发生在海珠区的病例人数超过30人。而毗邻广州的香港近日也有多家学校暴发流感疫情,造成多名儿童疑因感染流感发病身亡。消息传出后引起了广州市民的普遍担忧。

    为控制流感在校园流行,市教育局昨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人员和教师要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校医务室要做好门诊日记,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出现流感样症状时,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发现有发热的学生,应及时隔离。发现病例,应及时就诊和回家休息,病愈学生退热48小时方可回校上课。

    学校公共场馆要定期消毒

    广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积极开展预防流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学校室内场所的通风,控制室内聚集活动。学校的图书馆、电脑室、语音室、寝室等场所要定期消毒。认真开展校园清洁工作,彻底清理校园的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完)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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