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7日电(陈健儿) 记者从前日举办的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暨车房联展开幕式上获悉,中山市新增2007年“中山市诚信单位”88家,同时撤销2005年、2006年“中山市诚信单位”中22家违规情况较严重的单位的诚信称号,对15家单位予以警告。
据《中山日报》报道,今年“3·15”的宣传主题是“消费与责任”,88家诚信单位在《中山市“消费与责任”共同宣言》上宣言,并倡议为消费者负责,诚信经营。截至2008年2月底,中山市共有1659家“诚信加盟单位”,7家中国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22家广东省“诚信单位”和372家“中山市诚信单位”。
为确保“中山市诚信单位”的含金量,评委会撤销了2005年、2006年“中山市诚信单位”中22家违规情况较严重的企业的荣誉称号,另外对15家违规情况较轻的企业予以警告。过去一年,市消委会共受理各类投诉2455宗,已解决2337宗,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7万元。
副市长冯煜荣,市政协副主席麦建章出席了活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