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9日电(吴璇 穗仁宣)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在今年初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28件,但其中27件都不符合代表议案的法定要件,所涉及的事项绝大部分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务。
据《新快报》报道,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28件。根据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李自根等2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议案》(第007号)符合《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余27件议案所涉及的事项,绝大部分属于政府职权范围,有的不符合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有的不符合代表议案的其他法定要件。经征求上述议案的提案代表同意,将把这27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