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1日电(倪明)
昨日,广州市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广州市辖区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2009年广州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量和住房建设量,计划供应158万~200万平方米政府保障型住房,而十区商品住房用地2009年将供应2.5~4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750万~1000万平方米。
根据《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2009年广州市计划供应各类居住用地3.3~5.01平方公里,计划建设住房908万~1200万平方米。与2008年计划相比,2009年广州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量和住房建设量,计划供应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0.8~1.01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58万~2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05~0.06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8万~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用地0.75~0.95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50万~190万平方米。
保障型住房用地0.8~1.01平方公里
根据住房建设规划,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政府依法收回的中心城区闲置土地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自2007年12月底起,广州市已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自2008年起,广州市在全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将对新增双特困户按照“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原则,及时安置好,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采取轮候办法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措施加快解决其住房问题。2009年起,广州将继续抓紧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
该建设计划显示,2009年广州市商品住房用地量和建设量与2008年持平:商品住房用地将供应2.5~4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750万~1000万平方米。若以每套9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算,可提供8.3万~11万套商品住宅。
市规划局表示,具体实施方案将报请广州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实施过程中广州市可根据土地储备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对计划做适当调整。此外,昨日公布的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只是包括市辖10个行政区,从化、增城市可参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区域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2009年广州市商品住房用地量和建设量与2008年持平,若以每套90平方米计算,可提供8.3万~11万套商品住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