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部门召开《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座谈会,呼吁市民多提意见
新华网广州5月21日电
(曾文琼)“广州应鼓励天台绿化,并在房屋建筑时预留种花的位置”、“旧的违章建筑挡住了古树名木的生长应该拆除违章建筑或者罚款。”昨天,市政园林局就《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修订稿召开公众座谈会,11名热心市民畅所欲言。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有市民指出,政府提倡天台绿化,但没有具体实施办法,这种把球踢给老百姓的方式不利于问题解决。家住水荫路的余女士说,“天台绿化操作难,有很多问题。例如在天台搞绿化,为了安全就要搭建栏杆,但城管说这是违建,要拆除。这个法规壁垒就首先要解决。”
市政园林局表示,广州地少人多,希望向空中发展绿化,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度大,除了技术问题,更多的是业主的意见不统一,以后还有维护管理的问题。因此,条例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应该绿化,其他居民楼鼓励绿化,但具体如何操作还需多征求市民意见。
“《条例》第42条确定要保护古树名木,但对如何保护没有具体规定。”公园管理人员陈先生称,现在他们公园的一颗300多岁的大叶榕就被一栋违章建筑死死顶住无法生长,公园对此无能为力。他建议应在《条例》中增加对旧的违章建筑的处罚力度,对于严重阻碍古树生长的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
市民敖先生在发言中认为目前广州城市主干道、公里的绿化做得不错,但小区绿化是薄弱点。也有市民对《条例》中“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条例规定的绿化指标要求时,建设单位需承担补偿责任,交纳易地绿化补偿费”十分忧虑:“这样看来是不是建设单位交了钱就可以不搞绿化了?我认为补偿费要交,但绿化还是要做,不能给建设单位钻空子。”
针对市民的建言,市政园林局表示将会认真收集各方意见,并提醒市民到6月5日之前都是订稿公开征集意见的时期,请大家积极通过电邮、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向该局表达意见,便于《条例》得到更为公正、科学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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