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22日电
市委组织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转发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全市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据《西江日报》报道,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市直和省驻肇单位党组织,要把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全力以赴支援灾区,为夺取抗震救灾胜利作出应有贡献。通知明确,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08〕20号)精神,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的,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代收,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的,按照正常程序全额上交市委组织部,再由市委组织部交省委组织部代转。
通知号召全市广大党员要立足本职,带头做好本职工作,服务抗震救灾大局;要正确引导群众稳定情绪,教育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要积极组织和参加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活动,关心灾区在肇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稳定情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