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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港三措施严把廉政关
2008-06-22 09:22 来源:南方新闻网

    茂港区纪委充分发挥信访监督职能,对各级各部门呈报的拟提拔、表彰对象等严把廉政关。2005年来,共有2个单位因存在违规行为或因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不廉洁行为而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有2名干部被取消评优资格,有3名拟任干部暂缓提拔任用。

    一是提供廉政信息。将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件及调查处理过程和结果等情况如实登记入库。信息库由信访室专人管理,及时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干部和有关部门评选先进提供准确的廉政信息。二是规范审核程序。各级各部门以书面函告形式向区纪委说明需审核对象、审核事项等情况。区纪委信访室接函后,把每份审查名单输入廉政信息库“过滤”,对审核对象有无信访举报、被立案调查、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再提出审查意见。三是严把审核关口。对情况不够了解、把握不准的审查对象,立即召开区纪委常委办公会议,并实行纪委书记“联签”制度,对需审核对象、审核事项,纪委正、副书记要签名,以示负责。同时,在调阅信访档案,沟通了解掌握实情后再形成综合审核意见。凡发现存有不廉记录行为者,一律不予通过。同时,所有呈批件复印留底备案。四年来,共对773名任职干部、750个先进单位和3437名先进党员干部的廉政表现情况提出了评价意见。(茂名日报记者 柯泽彪)

 
( 责任编辑: 关艳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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