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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点污染源排放已达创文指标
2008-07-05 09:42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在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后,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控制,确保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目前重点污染源排放已达到创文相关指标。2008年至2015年前计划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约180多家工业企业分批迁出市区。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由环保、监察部门联合实施挂牌督办,限期解决污染问题。2007年,挂牌督办企业11家,已办结9家。2008年又对146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广州市还多次针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专项整治,开展了电镀、水泥、漂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专项执法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

    广州市按照“中调”战略部署,推动市区产业“退二进三”。据悉,在2006年以前已关停、搬迁147家工业企业。2006年至今又关停、搬迁了38家工业企业。2008年至2015年前计划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约180多家工业企业分批迁出市区。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引导企业易地重建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据统计,若按2006年广州市企业生产水平和污染排放指标计算,广州市中心城区实施“退二”战略后,2012年前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720吨、二氧化硫5707吨,有效改善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

    广州市将控制二氧化硫作为蓝天工程的重点,综合运用监督执法、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等多种手段,全力推进企业脱硫设施建设。污染负荷占85%以上的56家重点企业,41家已建成脱硫设施(其余15家为拟关停或已关停企业),投入资金13亿元,累计脱硫能力9.8万吨/年。2006年、2007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其中二氧化硫2006年比2005年减少13.4%,2007年比2006年又下降18.4%。(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穗文明)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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