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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肇事逃逸?赶快举报拿奖
2008-07-23 15:16 来源:南方日报

    提供有效破案线索,最高可获奖励2000元

    昨日,东莞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积极向交警部门提供交通肇事逃逸线索。根据线索价值,交警部门将视不同情况给予举报人1500—2000元奖励。

    这名负责人说:“对交通肇事逃逸案,只要在现场能找到线索的,我们一般都能破案。目前还有一些没有侦破的案件,大部分是因为没有掌握相关线索。”

    今年以来,截至7月20日,全市共发生近200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市交警部门侦破115宗。警方介绍,在侦破的115宗案子中,至少有六成逃逸者如果不逃逸,本可以免于拘留,甚至不用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

    据介绍,事故逃逸者一般集中在20—40岁。这部分人都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加之基本上是第一次碰到撞死或撞伤别人,心里害怕便选择逃逸。

    近年来,东莞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一些车辆驾驶员法制意识淡薄,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经济赔偿和法律制裁,选择一走了之,使近年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频发。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如果报警,交警部门会赶到现场,确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如果逃逸,即使是逃逸者本身无责任、责任很小或是负同等责任,也会因为逃逸而负主要责任或全责,而且还要被处以治安或刑事拘留处罚。(记者/郭文君通讯员/闫海滨)

    ■典型案例

    东躲西藏十个月刚到深圳即被抓     

    驾驶大客车在东莞撞伤多人的司机李某旺,为逃逸,先是在西藏朋友家躲避半年,此后又到山西做煤矿工人。折腾了3个月后,实在忍受不了的李某旺又前往深圳打工,没想到刚入深圳二线关口就被深圳边防战士抓获。此时,距他肇事逃逸已10个月了。

    2007年9月27日10时,李某旺驾驶粤S号牌大客车行驶在省道S358线长安镇厦边路段,一阵巨大的碰撞声让李某旺意识到,自己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随着大客车改变方向又撞上停在路面的一辆小轿车,并一头冲进路边一家店铺。

    事故发生后,李某旺惊恐地逃离现场。交警部门在现场发现,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及车辆、店铺损坏严重。

    办案民警随即对李某旺展开追查,但一直都无功而返。随后,长安交警对李某旺发布网上追逃信息。

    2008年7月20日下午3时,深圳边防战士在例行通关检查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经比对和询问,该男子就是网上通缉的李某旺。得知这一消息后,长安交警随即赶赴深圳将其带回询问。

    “那起交通事故的确是我造成的。”李某旺交代。他说,发生事故后,心里害怕,加之担心要负责任,便逃离了事故现场。

    此后,李某旺先在西藏的朋友家里躲避了半年,又来到山西一私人煤矿做挖煤工。“太累了,比做司机累多了。”他说。身体本就单薄的李某旺实在吃不消,于是又想到回南方打工,没想到刚踏入深圳的大门就被抓获。

    目前,李某旺已被长安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郭文君闫海滨)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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