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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修养将入高考生档案
2008-03-19 11:23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公示一周,是高校录取或退档参考的依据之一

    新华网广州3月19日电(王文杰)高考考生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身心健康、综合实践等内容,都要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采集今年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通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是高校录取或退档参考的依据之一,通知要求各学校采集到包括考生道德修养在内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要在学校内公示一周。

    考试是否作弊记入素质档案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昨日从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高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采集内容包括道德修养、文化修养、身心健康、艺术修养以及综合实践等。

    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综合素质采集的要求,学生的道德修养采集内容不仅要包括考生高中阶段遵纪守法情况,还要有学生考试守纪情况以及参加公益活动情况。考生如有违法、考试违纪行为的,要将违法、考试违纪行为的简要事实、时间及处理结果都记入档案。而文化修养部分采集的内容则主要是考生高中阶段所取得的总学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分别获得的学分情况,以及参加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奖的情况。此外考生高中时参加过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次量、研究性学习成果的情况以及其艺术特长、身心健康情况等,也都将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里面。

    考生素质评价要公示一周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是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填写的信息会对高校录取考生产生影响。为保障学校录入的考生信息真实和公正,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学校在将考生基本素质评价等内容录入到档案时,要经考生本人确认。

    除此之外,省教育考生院还规定,考生的综合素质信息采集实行公示制度。各中学的校长要对本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内容的真实和准确负责,学校录入电子档案的考生综合素质的主要内容,考生所在中学要在校内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考生如有投诉或不同意见的,要进行核对、查实,经核对如实的,学校必须及时进行更正。(完)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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