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公约》出台
新华网广州3月12日电
(罗斯丁 黄雅熙)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交委获悉,《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公约》出台。各企业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各企业优先录用本市户籍的下岗人员。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公约》规定多次发生服务违章或交通违章,被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取消从业资格、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因违法被处以劳动教养、行政处罚或经济制裁,并被清退出本行业的;因欠交税费或不履行出租汽车经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行为,被企业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出租汽车经营合同的。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驾驶员,各企业录用时要予以严格限制,并在其受到相应处罚的二年内不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员,各企业均不能录用:发生主责或者全责的恶性交通事故、严重服务违章行为,被清退出本行业的;非法组织或者参与本行业罢工、罢驶、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行业的不稳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评或处罚的;受到刑事处罚,并被清除出出租车行业的。
《公约》要求各企业优先录用本市户籍的下岗人员,逐步提高本地户籍驾驶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中的比例和推进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本地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