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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90平方米以下危破房明年完成回迁或补偿
2008-06-19 11:24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90平方米及90平方米以下的危破房将在2009年底全部解决回迁或补偿问题,这是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在昨日召开的主题为“旧城保护和改造大家谈”的“羊城论坛”上透露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建议有关部门,老城区拆迁户能回迁的尽量回迁,如因修路等原因确实不能回迁的,也要给予其最高的货币补偿。

    专家:“旧城改造不应变成重建”

    近年来,广州市以荔湾区、海珠区和越秀区为试点对部分旧城区进行了改造。昨日的论坛上,不少市民提出,旧城建设应以保护为前提,只能是“改造旧城区”,但不能变“旧城区”为“新城区”。“新城建设不应占用文化古迹,应恢复旧建筑。政府应把旧城远景及现状公布于众,集思广益,制订可行方案。”退休老人朱伯的话引来了大家的一致赞同。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前馆长黎显衡说:“政府在制订决策时要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把保护文物列入其中。”

    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提出,对于危、旧、破的街道应以零星改造为主,尽量保持原来的街道文化、历史文化。而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叶浩军在保护旧城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还提出一个新的观点:在保护旧城区的物质的同时也要优化与提升旧城居民的生活方式,使西关岭南文化得以流传。

    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直言:“前段时间广州旧城改造,不是改造,而是重建。应该有价值的进行改造,无价值的才重建。”

    市民:“评估价不应低于商品价”

    有市民提出,政府要承诺不强拆民房,在拆迁赔偿问题上可参照深圳市的做法,“评估价低于商品价的按商品价;评估价高于商品价的按评估价,以增加群众的积极性。”对此,市建委有关人士范先生回应,南华西街采用回购(房子建好后回来购买原住房)的办法,恩宁路实施比评估价高30%的奖励办法,鼓励居民在附近购买10年左右房龄的二手住房。

    据市房管局拆迁办介绍,目前旧城区拆迁的安置方法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三种方式,对于特困户,将会安置其到金沙洲或给其购买价格较低的限价房。然而据记者了解,不少居住在恩宁路的市民其实想居住在原住址,但因为补偿不够,大部分人没有能力购买回迁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表示,“在不影响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尽量让居民回迁,对于一些特殊地带的居民,首先要安排好其住房问题,尽最大能力以最高价格给予市民货币补偿。”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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