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的商品房业主今后收楼将更有质量保障。从今天开始,《南海区建设局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执行使用,南海区内所有商品房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每一套房子的多个细节质量问题都须经多个责任主体联合验收,然后报南海区建筑质量监督站按照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抽查后,合格后方可报南海建设局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走完这些程序才能交楼给业主。当然,建设部门会在接报办验收的5个工作日内对每个楼盘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有楼房存在质量问题,会对责任方进行严肃处罚。
分户验收杜绝各责任主体钻空子
据悉,南海此举是借鉴北京、青海、湖北、江苏、重庆和我省的东莞市等地已经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的成功经验,在佛山市是首个实施分户验收的区。成功推行的话,将促进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以及使用功能上的改进和提高,有效解决业主在收楼时遇到质量“问题楼”的情况。
据南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单位工程所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按照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列明的装修标准等内容进行的以检验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的专门验收。
据悉,过去,有的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没有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工程质量自检,竣工验收时也只是挑选一小部分住宅进行检查,引发了不少住宅质量投诉等社会矛盾。“旧做法一个弊端是,各责任主体往往会钻空子,故意挑选一些精心施工的单位进行验收,而其他单位则随意对待,结果就造成很多业主在收楼时遇到质量问题。分户验收制度就是为了杜绝各责任主体钻这个空子。”南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负责人说。
监督站收材料后5工作日内抽查
《暂行办法》规定,南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要对工程实体进行随机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成,执行验收标准情况,分户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填写逐户验收记录,验收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漏,存在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工程实体抽查的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等。
另外,《暂行办法》还规定,监督抽查的住宅应具有一定代表性,抽查的住宅户数原则上为竣工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5户,公共部位部分不少于2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重新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者邓柱峰 通讯员邹永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