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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华:我国各地"普通住宅"标准偏高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5-10-01 09:26:50)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李智敏

    新华网深圳10月1日电(记者 李南玲)“我们国家将140和144平方米以内的都当做普通住宅,可以享受政府的很多优惠政策。我们应该反思,中国现在将这么大的户型当做普通住宅,符合不符合节约型社会这样一个大政方针。”

    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日前在参加2005年中国(深圳)住宅产业国际博览会暨中国深圳(秋季)房地产交易会时提出,根据居住实践,最科学合理的户型区间,即85至100平方米。市民应该理性对待户型选择。

    宋春华这番批评是在住博会29日下午举行的“住宅产业发展趋势高峰论坛”提出的,批评直指今年国家实施房地产宏观调控时做出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引起了与会专家的普遍关注。

    今年以来,国家开始重拳调控楼价,按照今年5月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的要求,享受营业税、契税优惠政策的住房标准原则上应在120平方米以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20%。但各地出于维护楼市繁荣考虑,纷纷按国家要求的最高上浮限度确定标准,结果是各地的“普通住宅”划线在144平方米以下。

    但这个标准真的符合市场需求么?

    宋春华说,人类经过长期的居住实践,逐步选择了一个最科学合理的户型区间,即85至100平方米。“我们最近出台的标准普通住宅就是120平方米,可以浮动20平方米,但是各大城市没有不浮动的,都浮动到140或者是144平方米。我们国家将140和144平方米以内的都当做普通住宅,可以享受政府的很多优惠政策,可是在日本,这已经是豪宅了。”他认为,选择合理的户型,不但可以减轻沉重的购房压力,又可以减少长期在住房消费过程中的支出,也符合科学的住房消费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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