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9日电 昨天(8日),笔者在深圳市公安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局近期打掉了一个驾车抢劫团伙,该团伙专门瞄准单身女子下手,以低价拉客的方式将单身女子骗上车,或者干脆用暴力将在路旁的单身女子强拉上车,进行洗劫,甚至绑架勒索。
系列绑架案 索要8万赎金威胁“撕票”
警方的侦查始于今年4月13日。当天19时15分,深圳市公安局景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在福田区嘉园酒楼门口有一名女子被两名男子拉上一辆白色小轿车,然后往香梅路方向逃逸。大约10分钟后,一名叫曹丽(化名)的女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姐姐曹丽娜(女,35岁,四川人)被人绑架,绑匪向家属索要8万元,不然就撕票。
正当深圳福田刑警大队反绑中队会同景田派出所一起分析研究案情时,绑匪向事主家属催要赎金的电话响起,为保障人质的安全,指挥员决定答应绑匪的要求,事主家属与绑匪讨价还价,把赎金降至3.8万元。绑匪将地点定在龙岗区布吉镇,侦察人员驾驶两辆私家车尾随。随后绑匪与人质家属取得联系,提出在布吉镇凯利来酒店门口交赎金,一个小时后,绑匪又提出到金鹏酒店门口交换赎金。约1小时后,绑匪将地点改为深惠公路竹头村,两小时后又提出到东莞交易。从当天晚上10时到次日凌晨6时,在长达8个小时的交易过程中,狡猾的绑匪警觉性非常高,频频变换交易地点,参战民警由始至终跟随家属辗转于各个交易地点之间。4月14日凌晨6时许,绑匪因为始终觉得“不安全”,怀疑有民警盯梢,在没有拿到赎金的情况下,将事主安全释放。
该案发生后,引起深圳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局决定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察。专案组经过梳理,根据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作案手法、作案人数、作案目标及作案选择时间进行分析,深圳全市共有10余宗与“4·13”驾车抢劫绑架案件类似,专案组决定将这10余宗类似案件并案侦查。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一伙重庆开县籍男子进入专案组的视线。通过对该团伙各个成员进行跟踪、伏击、警方终于摸清了该团伙的成员基本情况。今年4月30日,专案组决定调集警力实施抓捕。
出击捕疑犯 意外救出香港女事主
4月30日晚10时许,专案组成员在岗厦村一洗脚屋内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浩,接着5月1日凌晨专案组又抓获另外两名嫌疑人。经过突审,三名嫌疑人交代了驾车抢劫的犯罪事实,并供出该团伙“老大”冉孟荣(男,30岁,重庆开县人)伙同另一成员龙志林(男,38岁,四川省广安市云坪乡人),在5月1日凌晨绑架了一名女子,且供出了作案工具车牌号。专案组成员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抓获了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令民警意外的是,当他们抓获该团伙成员时,解救出一名被劫匪绑架的香港女事主黄×群。黄×群是在口岸候车时,被劫匪蒙骗上车的。
劫匪大起底 “老大”网罗一帮“拉客仔”
公安机关经审讯查明,自今年以来,该驾车抢劫团伙在“老大”冉孟荣的纠集组织下,网罗一些在深圳从事非法营运的老乡,用购买的二手捷达车,在罗湖、福田、南山区以单身女子为目标,实施驾车抢劫、绑架等案件10余宗。
一般情况下,歹徒驾驶捷达车在市内转悠寻找单身女子,一旦选定目标后,便尾随到偏僻路段,两名歹徒从车上下来将事主强行拖上车,事主被控制在车上后,犯罪嫌疑人捆绑住事主双手并蒙上事主的眼睛,首先抢劫事主身上的现金,如果事主身上有信用卡,则以殴打恐吓的手法逼问事主的密码,然后由同伙开另一部车去柜员机上提款。如果事主身上没有现金或银行卡,歹徒就向事主家人索要赎金。现已查明,该团伙至今共抢劫现金约36000元、手机6部、项链2条、金戒指1枚、手表1块。
警方提醒
警惕非法营运车辆夜行单身女子小心
办案民警介绍,这个犯罪团伙作案手法有两种:一种是诱骗的方式,是以从事非法营运为掩护到二线出入境关口候客,提供比乘坐任何正规车都便宜的价格,当有人上当后便将车开到同伙潜伏的地点让同伙实施作案。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因为贪小便宜而给自己带来人身的伤害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市民应乘坐正规车辆。另一种方式是用暴力强行将事主拖上车,而且多针对单身女子,作案时间多在晚上7时至凌晨,广大市民尤其是夜间外出的单身女子须提高防范意识。且市民夜间外出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过多的现金和银行卡。
记者手记 自食其力者为何沦为劫匪?
听民警介绍案情,有时会有一种感觉:这嫌犯怎么这么聪明?!各种反侦查手段的应用,到抢劫细节的设计,让人觉得这些劫匪不但是聪明人,还是某一方面的“组织专家”。以冉孟荣为首的驾车抢劫绑架团伙在绑架人质曹某时,竟连续变换了无数个交赎金地点,最后因惧怕有警察介入,在没有收到赎金时就将曹某放掉,可谓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笔者想,他们假若把聪明用在正途,不仅可以自食其力,而且可能会做出一番不平凡的事业。但假设终究是假设,他们最终走上了歧途,多行不义必自毙,自然逃不出警方正义的铁拳,逃不出恢恢法网。为什么?因为他们用自己的“聪明”助长了他们的“凶残”,因其“凶残”,终归受到惩罚。
但劫匪并非生来就是劫匪,他们也曾经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陈中华等原来是保安,而冉孟荣等人则是购置了私家车的“拉客仔”。陈中华、冉孟荣等人成为劫匪,是因为他们不满足于艰苦劳作之后的平淡生活。而抢劫这种东西,因其来钱快,一旦干上了第一单,就停不了手。民警也感叹:“他们慢慢地就习惯于赚快钱了,再也不去干正规的工作了。”这个时候,离他们被抓获,也就是或迟或早的事了。
“后悔啊。早知这样,我就老老实实做下去算了!”多少不法分子,总是要等到了监牢之中才会这样忏悔!可惜悔之已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