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9日电(程满清 赵义华)自2004年7月1日起新《对外贸易法》开始实施,“个体户”享有进出口外贸经营权之后,广东省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个体户”出口总额在今年5月份增长至1.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17.8倍。
据广州海关统计,政策放开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广东个体工商户进出口额达3.4亿美元,其中出口3.3亿美元,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97.1%,而进口仅为0.1亿美元。
数据显示,随着业界对“个体户”出口政策认知度的增强,广东省参与进出口的个体工商企业明显增多,由2004年9月的1家增加到今年5月的541家。出口额也呈现逐月扩大趋势,2004年9月,广东个体工商户出口额仅为6896美元,但到2005年11月就达1030.9万美元,今年5月更是首次突破亿美元,达1.1亿美元。
广东省“个体户”出口所涉及的商品达到1600多种,出口值前5位商品分别是机电产品、服装、塑料制品、鞋类和玻璃制品,今年5月依次出口3093.7万、2908万、716.5万、410万和258.6万美元,上述5类商品占出口总额的66%。从地区分布看,深圳个体工商户出口贸易一枝独秀。今年5月深圳地区“个体户”出口占总额的98.2%,超1亿美元;揭阳和东莞地区“个体户”出口依次为88万美元和27.4万美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