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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代表团大胆建言公安部应向人大代表作报告
2007-03-15 09:02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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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昨天(14日),广东代表团认真审议“两院”报告,气氛热烈。他们对去年两院的工作表示肯定,也提出一些建议,其中不乏“公安部也要向人大作报告”、“应取消院长检察长接访日”、“拒绝非法律专业本科人员参加司法考试”等大胆建言,引发热议。

  群众对治安不满意

    希望“两院”报告变为“一部两院”报告

    希望“两院”报告变为“一部两院”报告普宁市第二中学校长温俊义代表提出一个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两院”报告能变为“一部两院”报告,即增加公安部向全国人大代表作报告。他说,不仅两院,公安系统也在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国家中担任重要职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秩序井然,治安环境良好,社会风气良好,都与公安系统密切相关。现在群众对全国范围内的治安形势恶化不满意,公安系统只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不断改进工作。

    挤占了法律专业资源?

    非法律“科班”不准参加司法考试

    非法律“科班”不准参加司法考试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菊花代表建议,可以考虑提高报考门槛,拒绝非法律专业本科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她说,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以来,成效显著,对于提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队伍的门槛,把好进人关,保证队伍业务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有效防止了准入方面的不正之风。但是通过几年实践,也逐渐出现一些问题:一是报考资格问题,允许非法律专业本科人员报考,干扰了国家的人才计划,挤占了法律专业资源。有的地方出现了不少人取得办案资格但不懂办案的空壳现象。第二是试题的问题,司法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考,每年通过率只有10%左右,使大量的法律专业人员被堵在法官检察官队伍之外,造成了人才浪费。建议两院会同司法部尽快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接访制度竟然是宣传“人治”?

    代表建议取消检察长院长接访日

    省公安厅刑侦局综合指导处调研员林文代表建议,两院报告应删除“坚持检察长、院长接访日”的提法。他说,我们要建立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的社会。现在很多人以为只要能找到院长、检察长,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因此,无论是律师、当事人都千方百计去找院长、检察长。

    其实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集体的监督,法院的审判是集体的议决,判案最起码要经合议庭,而不是某个领导说了算。实践证明,院长、检察长接访只能使他们难堪,对建立法治社会、对解决当事人上访问题没有好处。因此建议两院取消院长、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取消领导接访制度并不是不要接访,而是要把日常的接访制度做得更好。”有代表指出,林文代表这话听起来有道理,但考虑到目前的国情,领导接访制度对于倾听民情、缓解民怨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你取消了接访,有钱有权的人照样能找到领导,但老百姓想找个人说理就更难了。”

    一个撞车纠纷拖了半年

    跨地区协作加快调解进程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庆洪代表举了一个撞车纠纷的例子,希望加快调解进程。他说,他们有位用户在高速公路上撞车,造成车辆断裂、人员伤亡。由于责任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车主坚持上告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他们公司希望调解解决,但一定要找出原因,如果真是质量问题要有改进对策。经公安部门和当事人的委托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结果都认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但车主坚持异议,再委托一家鉴定机构,这样持续了半年,最后在法院组织调解下,达成和解,否则不知道还要拖到何时。时间拖得越长,对双方越不利。对企业来说,即使胜诉也要付出很大代价。他希望,所有的法律人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和全体公民要有共同的观念,共同实现司法和谐。建议建立跨地区之间的协作机制,使审判结果加快落实。

    法眼看天下,慧心暖人间

    刑事审判当体现人性关怀

    “法眼看天下,慧心暖人间。”广东省佛教协会会长、广州光孝寺方丈释明生代表“妙解”佛语说,这个“法”就是法律,只有大家都知法、守法,社会才能和谐。他说,我国法治环境良好、法治效果显著,主要体现在坚持以人为本,法律功能重心下移;坚持了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坚持了良法与善治的结合。他建议,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完善司法制度,切实帮助弱势群体;两院要拟定诉讼和解的程序制度;刑事审判应当体现人性关怀的理念,对未成年人犯法、轻微犯罪要立足挽救、弱化惩罚。 (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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