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5日电(戎明昌 徐林 严丽君 陈枫)
昨天(14日),在审议“两院”报告时,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提出,每年“两院”报告都提出东部地区人力不够,西部地区物力财力不足,但每年提出都不能解决,她建议东部地区流动人口比较多,编制不能按户籍人口来算,应包括流动人口,按实际情况来配备。该建议得到多名人大代表支持。全国人大代表、深圳中院法官刘来平则称,法官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法院可以进行改革,推行法官“精英化”;再实行“雇佣制”,通过为法官配备多名法官助理,来解决法官不足的问题。
张帼英说,有的法官因为积劳成疾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在他们受到表扬的同时,国家是否应该考虑下力气从源头上改变这种状况,要给政法战线充实力量。从广东法院的实际情况来看,每个审判工作人员一年判了不少的案子,长此以往,很难保证案件质量。她建议,法院和检察院的编制应包括流动人口,按实际情况来配备。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说,在人均结案上,广东的比例比全国高得多。去年广东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1853件,办结716559件,法官人均结案72.52件;而全国人均结案仅40余件。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的一些法庭中,每个法官平均一年要办三四百件案子。
他有两个担心:一是担心办案质量;二是担心法官身体,法官们老是加班加点,压力之大难以承受,但不办案也不行,否则老百姓利益会受损。希望今后的编制能够根据实际工作量而定,比如把去年的工作量计算一下,再根据不同级别法院的工作量进行编制的分配。另外,过去的编制大体以户籍人口来确定,现在应该把流动人口的因素也考虑进去。吕伯涛介绍,其实,人手短缺问题一直存在,以前在增加不了中央编制的情况下,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地方编制。但自国家实行公务员统一登记后,以前的地方编制都被冲掉了。在办案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珠三角的编制非但没有增加,还减少了。所以“人手”问题更加紧迫。
刘来平代表则有不同的意见。他表示,目前法官和检察官队伍要向职业化、专业化和精英化发展,法官、书记员等现在是混同管理,这不太好。他认为,法官职业要实行遴选制,除了在队伍内部中进行选择,还可以从社会法律精英中进行选择,例如大学的法学教授等。
大学生有的一毕业就进入最高院、高级人民法院,很快就当上了法官,由于没有在基层锻炼过,判案时难以准确理性。
他还认为,我国的法官不是少了,而是多了。现在的法官承担了许多判案以外的职能,甚至“跑送达”,这就是不够职业化。他建议借鉴外国的经验,根据法院案件的多少,雇佣更多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至于案件质量出了问题,可以追究法官的责任。“应该相信法官,给予法官相应的权力,但应该对每个案件实行法官个人负责制,终身负责制,以保障案件质量。”他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