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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推价格争议调解服务
2007-07-11 07:2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7月10日电(记者 陈冀) 广东省物价局将在全国率先试行推出价格争议调解服务,对经营者、消费者、行业组织之间在价格活动中发生的价格争议、价格纠纷进行调解。    

    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商品和服务价格大量放开以及市场经济机制尚不成熟,价格争议和纠纷日渐增多,社会对价格服务需求日益增多。新推出的创新举措将群众有了解决价格争议、价格纠纷等切身利益问题的便捷渠道。    

    据介绍,为避免价格争议调解与其他权利救济或处理规定在适用上的交叉,价格争议调解对以下几种情形不予受理:涉嫌价格违法;价格争议及其相关事项已被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且已依法被受理的;属价格评估、价格鉴定事项的;申请人未能提供对方当事人的确切姓名、地址;申请人无法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存在价格争议的;价格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已就同一价格争议事项向其他单位、组织提出申请或申诉,且已被依法受理的。    

    广东省物价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出具回执;决定受理的,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结束调解工作,力争做到快办快结;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在调解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价格争议处理意见,指导价格争议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就价格争议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

 
( 责任编辑: 聂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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