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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再为全国提供好的经验
2007-08-10 18:06 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华网深圳8月10日电(冯杰 邓思敏)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市国土房产局、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昨日联合举办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研讨会。前日,市长许宗衡专门召集会议,听取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汇报,就加快推进这一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建设部前副部长刘志峰,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法制办以及市人大的有关负责人以及来自香港、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的专家、教授出席了研讨会。与会代表表示,深圳应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上在全国做出表率。

    吕锐锋在致辞时表示,住房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尽管目前深圳人均住房水平居国内主要城市前列,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国内的主要城市,接近发达国家城市的水平,户籍人口住房自有化的程度也超过国内大中城市的平均水平。但同时,在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全面城市化和人口快速膨胀、商品房价格升幅较大的背景下,住房保障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吕锐锋表示,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建设,切实改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市政府近期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并提出了加强和完善体制机制,开展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明确住房保障原则,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等工作思路,以力图构建与本市财力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与本市产业政策和人口政策相衔接,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相协调,符合深圳实际的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刘志峰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先行者,深圳住房保障工作起步较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即将出台的《若干意见》和《条例》更充分反映出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刘志峰还对《若干意见》和《条例》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他表示,深圳将出台的《住房保障条例》可能是全国首个地方政府专门为住房保障工作制定的条例,“希望深圳抓紧工作,尽可能早地出台条例。并希望深圳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再次走在全国前列,像早些年深圳率先开展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一样,再次给全国提供好的经验。”

    与会代表还分别就深圳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完)

 
( 责任编辑: 李绍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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