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15日电(记者 杨霞)记者14日从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获悉,广东省医疗机构今年4月起落实"药品阳光采购",并减少配送环节,药品虚高价格被大幅降低,三个月来共采购药品70多亿元,已经实现相当于向患者"让利"12亿多元。
从今年开始,广东省对药品不再"招标",在全国创造性地开展"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新模式,医疗机构全部统一在网上采购药品。经过网上限价、竞价、议价,药品虚高的水分被大量挤压,最终全国近3万个药品品规入围,并出现了总体大约20%的降价。
广东"药品阳光采购"工作专家组组长杨俊何说,从4月20日起,深圳、东莞等第一批11个市以及中央、省属驻穗各医疗机构,陆续开始执行新的入围价格。目前,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已全面执行购进"阳光采购"入围药品。到7月31日止,参与的医疗机构有891家,采购药品总金额70多亿元,已让利患者12多亿元。
专家组成员、广东药学院杨泽民教授对"阳光采购"实施后部分药品价格情况进行了分析。他向记者介绍说,随机抽取"竞价限价目录"中700个品种,这部分药品占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量的80%至90%,也是患者医药费用的最主要支出部分,数据分析得出,这部分药品2007年"阳光采购"入围价比2006年省属医疗机构中标价平均下降20.29%。
杨泽民教授还随机抽取2份出院病历进行统计。其中一位脑动脉供血不足、高血压的老年男性病人,住院11天,期间使用的药品按照2006年广东省属医疗机构招标零售价计算需支付3634.6元,但是按照2007年"阳光采购"零售价计算,患者需支付药品费用为3166元。也就是说,执行"阳光采购"后,这名患者节省了468.6元药品费用,少支付了14.8%。
6月初至8月初,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2个市开展"阳光采购"督导工作,并实地抽查。各医疗机构执行情况符合预期,用药目录的所有品种均从入围品种中选出。而且,各地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零售作价政策,根据入围价按政府规定顺加差率15%作价执行,保证患者能享受药品"阳光采购"带来的好处。
杨俊何介绍说,督导也发现部分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存在不供货、不足量供货或不及时供货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有关部门将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处理,并与有关生产企业共同探讨,解决医疗机构此类药品的临床用药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