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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认定百家民营骨干企业予以强力扶持
2007-08-28 07:2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深圳8月28日电(记者 彭勇)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改变过去撒胡椒粉式的扶持模式,深圳市27日正式认定了111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并公布了其雄心勃勃的扶持计划,包括组织集合发债、推动改制上市、建立"互保金"和补偿机制等。

    深圳市贸工局局长王学为说,为评定出全市的民营骨干企业,深圳市出台了《认定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计分评分,共认定111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其中包括5家销售收入超百亿的民营领军标杆企业;企业涵盖5大产业、24个细分行业。

    从企业规模看,这111家企业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2472.43亿元,占深圳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总额的22.04%,当年户均销售收入22.27亿元;从增长速度看,111家认定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达50.3%;从社会贡献看,这些企业2006年共纳税151.54亿元,占全市企业纳税总额的46.96%。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表示,这111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反映了深圳市民营企业目前发展的规模与实力,堪当深圳近20万家民营企业的领军代表。深圳市将从各个方面对这些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强力推进发展。

    扶持政策包括:政府组织中小企业集合发债。集合发债俗称"捆绑发债",即一些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信用低,很难单独获得发行企业债券的机会,但通过政府组织的集合发债,就可以通过"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统一组织、市场运作"的方式,打通债券市场融资渠道。

    据悉,深圳市联手国家开发银行首次尝试中小企业集合发债。今年4月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的审批通过。首批发债企业为深圳市20家优质中小企业,获批发行额度为10.3亿元。目前,第二期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已经启动。

    深圳市还将积极推动民营骨干企业改制上市,目标是争取每年有30家左右的深圳中小企业上市。同时,深圳还将根据各类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情况,做好培训、评估等服务工作,对上市的企业可以给予最高310万元的资助。目前,深圳已经培训上市企业580家。

    此外,深圳市还将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为主体建立"重点民营企业池","池"中企业按一定比例交纳"互保金",用于银行融资。同时,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 (首期10亿元)与"互保金"共同构建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完)

 
( 责任编辑: 何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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