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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年底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
2007-08-28 11:0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8月28日电(陈捷 胡舒彦 张祥)签了劳动合同,还要签收!记者昨天从全省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劳动合同后不将一份合同交给劳动者的现象,省劳动保障厅将推行劳动合同公示签收。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华康表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据悉,省劳动保障厅网站(www.gd.lss.gov.cn)已开通了《劳动合同法》宣传专栏,提供《劳动合同法》视频讲座等相关资料给公众下载,近期还将举行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行动的现场大型咨询、12333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活动,届时公众可通过多种途径咨询《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陈华康还提出,将在全省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备案办法和劳动合同公示签收。据介绍,劳动合同备案办法是指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备案,在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时同时办理。劳动合同公示签收办法要求用人单位要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一份给劳动者,由劳动者签收后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签收情况在单位内公示,发挥职工和单位工会的监督作用。陈华康指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完)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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