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10月17日电(郭秀玉)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中展开试点工作,2006年9月在全市全面铺开。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珠海市参保人数突破10万人,待遇享受共2482人次,统筹基金累计支出383万元,给参保的未成年人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覆盖面广是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一大亮点”。市劳动保障有关负责人称,本市城镇、农村户籍的未成年人都可以参保,即参保对象是本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及儿童;以及本市户籍不在校、未入园的未成年人。
为了扩大参保覆盖面,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专院校在册学生,也可参照本办法规定,以院校为单位参加医保。
学校和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以所在学校及幼儿园为参保单位,由所在学校及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保险费由所在学校及幼儿园代收代缴;本市户籍的不在校、未入园的参保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
另据悉,参保人只要每年定额缴费120元,就可以享受门诊病种加住院的保障,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可以满足参保人患大病、重病就医的需求。所有参保人都享受财政补贴,并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政府财政对每个参保人补贴30元,低保家庭子女不缴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