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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拨1.28亿补贴成品油消费公益行业及困难群体
2007-11-09 08:57 来源:南方日报

    新华网广州11月9日电(朱桂芳 范小花) 本月1日起,成品油统一提价500元/吨,中央和省为此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昨天(8日)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按省政府批准的油价补贴方案,我省已分配下拨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1.28亿元。

    主要补贴渔业公交出租车等

    据介绍,此次下达的1.28亿元是2007年的第二批补贴资金(也即对近两月来油价调整所增加的补贴),主要是对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远洋渔业企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进行补助,补贴标准原则上按中央制定的统一政策执行。另外,对农民的补贴已在今年下达的第一批油价补贴资金中,按核定补贴面积每亩19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了农资综合直补。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必须在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拨到县,各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在收到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

    三项硬措施确保资金到位

    据了解,为确保油价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我省已采取了三项硬措施。一是继续实行油价补贴工作市(县)长负责制,责任到人,由各地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规定期限内将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二是实行油价补贴工作周报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省财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和管理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油价补贴政策要向社会公布,其中兑付给个人的补贴要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

    据介绍,省财政厅拟于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县油价补贴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补贴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行政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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