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10日电(马汉青)“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工作已经推进了很多年,甚至十多年前就提出了‘群众工资工作’,但目前看要真正取得实效,还是需要多方面的配套。”8日,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颇有感触地向本报这样坦言。
长期以来,企业的工资往往都是经营者、老板说了算。一些企业还千方百计压低计件单价,变相克扣工人工资,要求工人超时加班,工人对计件单价却没多少发言权。近期,物价有较大的升幅,如何增强劳动者在工资方面的谈判能力,更是受到广泛的关注。
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也有规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就劳动报酬等订立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一些行业还可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但具体如何推进,也不甚明确。
对这些问题,陈伟光说,追溯到十多年前,就已有了“群众工资工作”的提法,亦即工会要代表职工参与到企业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中,但当时受历史条件所限,效果并不明显。现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职工工资要正常增长成为社会的共识,工资集体协商已是势在必行,但同样还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比如,这需要工会自身的改革。工会不能把自己仅看作是企业与劳动者中间的调解人,而要凸显出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角色。而且,目前很多工会干部还不具备工资协商的能力,敢不敢协商,会不会协商,又是一个大问题。
再比如,需要一个“工资立法”。进行工资协商,要求很多企业改变过去长期单方决定工资的做法,需要大家的共识。同时,如何进行工资协商?企业不协商怎么办?这些,目前还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规范。
还有,行业工会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我国的工会章程中只有产业工会,没有行业工会,而目前的行业协会又主要是雇主方面的联合体,还没有把自己的职能与劳动关系挂钩。将来行业集体工资协商如何推进,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陈伟光直言,工资集体协商需要政府重视、社会共识和工会积极努力等多管齐下,才可以真正推行。“明年,广州市总工会会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争取有所突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