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东要闻
解读限价房购买条件:本年度针对首次置业者
2007-12-20 09:51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12月20日电(田桂丹 穗房宣)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就限价房的购买条件进行解读。据称,限价房销售对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范围将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确定和公布。

    据《信息时报》报道,2007~2008年度销售对象最核心的限制条件是首次置业者,值得注意的是,审核是否为首次置业,要核查夫妻双方名下房产的登记记录,即使以个人名义申购,但若另一方曾有过住宅产权登记记录的也不符合申购条件。对申购者收入界定线能涵盖多少人群、审核设定等目前暂无概念,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采取严密的处罚措施。

    此外,新闻发言人还对收入线的划定做了详细解读,并表示具体到每个限价房项目还有销售细则。

  销售对象范围每年定期公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表示,限价房政策的原则是“长期政策、灵活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行限价房政策应当坚持适度、合理干预的原则。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限价房销售对象是限价房政策最核心的内容,在确定限价房销售对象时应尽量避免一次性将范围固定,导致政策需要频繁变动、调整,影响政策的稳定性。

    因此,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未对销售对象进行具体规定,而是规定应根据本市居民住房现状、收入情况、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销售对象;销售对象具体范围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确定和公布。

  本年度销售对象解读

    最核心内容:首次置业者

    住宅产权核查可确保准确无误,从化、增城市房产暂不纳入审核范围

    发言人表示,首次置业者是本年销售对象设定条件中最核心的内容。因为首次置业是刚性需求、有效需求,可以抑制房价的不合理增长。

    从化、增城具有独立行政审批权限,本次暂不纳入适用范围, 即从化、增城市户籍居民不在本次销售对象范围,同时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在从化、增城市的房产也暂不纳入审核范围。

    在符合条件的申购者中,已婚家庭夫妻联名购买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即购房时先由此类家庭优先选房、购房,剩余房源才由单身的申购者选购。已婚者以个人名义申购的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广州市已建立了较完善的住宅产权档案系统,最早的档案登记记录可查册到清代,因此,申购人住宅产权登记记录可以做到准确查实。

    最关注内容:收入线界定

    基本排除高收入家庭投资性的购买,收入审核细节无程序但作假事后将受惩处

    根据限价房对应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制定意图,2007~2008年度申购限价房收入条件确定为家庭税前年收入不超过20万元,个人税前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申请人在申购限价房时要如实自行申报。

    目前的收入界定线到底能容纳多少广州市民、收入又该如何进行审核?

    发言人称,限价房是新生事物,有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完善。比如说限价房的供应规模、当前限价房供应中等收入阶层、怎样界定才能够平衡各方利益、收入审核如何设定才能实现现实操作公平分配的完美统一等等,“我们现在给不出答案”。

    他表示,本年度限价房销售标准采取了由申请人如实自行申报的办法,没有专门设定收入审核程序。但销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不如实申报收入骗购限价房购买的情况,设计了较严格的事后处罚措施进行约束,不如实申报收入的法律风险较大。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