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30日电(蒋悦飞 崔群)昨日是2007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大部分单位职工开开心心迎接元旦的时候,却有少数职工接到了辞退消息,个别人力资源总监也因为苦于无法开口发了愁。原来,《劳动合同法》在元旦即将实施,一些用人单位抢在最后一个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工作日辞退员工。对此,劳动部门明确表示,只要是违反法律的,将一律进行纠正和查处。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眉山村××手袋有限公司的小张(化名)就是其中的一个。“本来都准备年前好好干,然后开开心心回家过年的。谁知就接到了合同到期的通知。”小张这才想起翻出自己的劳动合同看看,合同上注明,有效期为2007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仅仅一个月时间。
埋伏:一个月短期合同年底解约
小张介绍,自己2005年12月31日进入该公司成为一名车间手工。第一次与该单位签订了一份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至2006年5月31日到期。首份合同到期后,他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但此期间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保障。到今年11月30日,他才被叫去签了这份为期一个月的用工合同,约定到今年12月30日到期。
“除了我,公司本来还准备解聘20多个人的。这两天,又陆续地叫回去了一些人续约。现在只剩下我们十几个人了。我们中间还有一些合同期是2008年到2010年的老高工。”他认为,公司叫回一部分人续约的目的是出于“他们不想把事情闹大。这是公司逃避责任的一种方法。因为有规定称,一次性解雇人员超过20人要向市劳动局报告。”而十几个人显然还不到这个上报的数目。
现在的小张很苦恼,因为“来得太突然,从现在起到过年期间我无事可做,失去了生活来源。”他认为:“公司理应进行一定的补偿。”
小张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是加班时间过长,他说:“几乎每天都要加班4个小时。”而当记者问及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时,他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劳动合同里写的是‘无定时’,正常的都应该是8小时吧。”目前,他的底薪是每月690元。
突袭:千名员工年底“易”主
“我的合同12月底才到期,就收到了这份新的合同。上面说合同转签至注册地址位于从化的某人力资源公司。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就将我们转出去了。”某地产公司员工小曾(化名)昨日告诉记者,和她一样接到这份新合同的同事有1000多人。
最先提出疑问的是小曾的一名同事,“我们被‘劳务派遣’到从化的这个人力资源公司,社保会不会也转了过去?”这样的疑问引起了大家的忧虑。
事实上,有些员工在更早的时候已经接到了一份这种新合同。“年中的时候我就已经收到了这样一份合同。”该公司资深员工小燕(化名)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