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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石化原副厂长被控贪污受贿33万元
2008-01-05 08:42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1月5日电(孔博)   原广州石化总厂副厂长梁柏年因涉嫌在任职期间受贿23.6万元、贪污10万港元,3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现年55岁的梁柏年在任职期间涉嫌先后3次贪污受贿:在担任江门石油公司总经理期间,梁柏年擅自将该公司在澳门投资收益中的30万港元私分给公司领导层,自己分得10万港元;随后在担任广东省石油集团负责人期间,收受江门石油公司某领导的贿赂18.3万元;在担任广州石化总厂副厂长期间,梁柏年数次收受其下属一家企业负责人逢年过节送的“红包”5.3万元。 

    对于上述指控,梁柏年在庭审中辩称,所指控款项是其领取的出差津贴、节日款和奖金,并非贪污和受贿。但他同时表示,自己确实违反了党的纪律,但已在被捕前退回所有款项,并主动投案自首,希望法院判决时予以考虑。(完)

 
( 责任编辑: 刘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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