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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批地方借钱给企业缴税望管理好财政收入
2008-01-20 13:2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1月20日电(文安 吴璇 陈琦钿 张英姿 陈红艳) 为标榜税收和财政的双增长,有企业竟然从地方财政借钱缴付税金,达到奖励水平后,再按照规定收取转移金交还。昨天下午,广州人大代表团分组审议省财政厅2008年财政预算,人大代表、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提出,对财政支出中的转移一项,应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并直言有地区存在借财政增收,再拿转移金还款的现象。

    据《新快报》报道,林如山对照财政预算指出,转移支出占全部支出比例过大,即使除掉税收基数返还,也是占“大头”。“据我了解,为了鼓励当地税收增长、财政增长,各个地区都有借钱缴税的情况。”林如山解释,转移支付是财政支付的一种方式,按照规定,如果达到某个缴税标准,税收后可以转移部分资金。

    “转移支付是对的,但如何考核,如何用好这笔钱是很重要的。”林如山建议尽快制定转移支出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管理好财政收入。林如山希望财政预算科学安排,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不要总是出现年初预算,年底追加的情况。”

    林如山对政府的采购制度也提出质疑,并讲述了亲眼看到的一次不愉快采购。“堆了桌子这么高,专家很快审核完了,订了价格最低的。到用的时候才发现,内部构造根本不是我们要求的。”无法使用,林如山只能退标,“这样的情况,退标都很麻烦,反复谈了几次,写了材料才退掉。”

    林如山希望政府完善采购过程,不要把采购的时间拉得太长,而专家的审核时间又太短,“该审的审不出来就结束了”。 (完)

 
( 责任编辑: 李绍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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