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28日电(刘茜
张俊)笔者从省环保局获悉,3月我省污染源普查将进入全面入户普查阶段,届时佩戴污染源普查证件的普查员将入户收集普查数据。各普查对象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如实填报普查表,凡阻挠调查,虚报、瞒报普查数据都将给予严厉处罚。
据悉,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分别处以5万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二)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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