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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起广东省内义务教育免书杂费
2008-03-10 12:37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3月10日电(邢冉冉 刘芳) 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及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76号)挂在了广州市价格信息网的首页。按照该规定,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辅导资料和辅助教材等费用。但广东省外户籍学生在广东省接受义务教育暂不纳入免费教育范围,按原借读生规定收费标准缴费入学。

    据《新快报》报道,按照省物价部门等多个部门的要求,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广东省户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可免缴书杂费。其中,学生作业本由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辅导资料和辅助教材等费用。此外,通知还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省外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义务教育问题,例如本省户籍学生跨学区就读的,按就读学校原借读生收费标准减财政补助金额后的标准缴费入学。

    另外,本省户籍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去参政补助金额后的收费标准缴费入学,外省户籍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费。

    除上述规定外,广州市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范围,中央部委、企业属中小学,省属、市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有关财政补助问题,由市教育、财政等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另文公布。

    记者最后还了解到,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要求,2008年春季开学后,相关部门将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予以严肃处理。(完)

 
( 责任编辑: 李绍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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