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9日电(赵安然 张志超 熊栩帆) 实施了13年的自行车保管费标准即将调整。经广东省物价局和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新的收费管理规定,即日起广州市内的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旧标准已经实施13年
据《信息时报》报道,现行《关于整顿广州市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保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从1995年12月起实施,当中规定,普通自行车的日保为0.3元,过夜0.5元,月保10元;高级变速山地车的日保标准为0.5元,过夜0.8元,月保20元。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1995年起自行车的保管费就纳入政府管理,但广东省新修订的定价目录中,并没有将该项收费纳入其中,所以市物价局在请示上级单位后决定放开定价。
保管费早已“放开”
在2007年广州市区禁行摩托车后,市区自行车数量成倍增长,设在地铁出口和公交站点附近的保管站数量也陆续增多。
记者昨日走访了几个区的一些自行车保管站,发现保管费标准早已改为“市场调节”。在东川路口、省医对面的自行车保管站,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上班时间停放收1元,看病、买药停留两三小时只收0.5元。而在东华西路一个“围院”社区的保管站,统一按日保0.5元收费,月保15元。在其他几个保管站,记者都发现定价不统一的情况。“临保0.5~1元、月保20元很合理啊,其实早就市场化了。”有保管站负责人说。
市民担心有人乱涨价
市民赖先生每天骑15~20分钟自行车到天河林和西路上班,自行车停放在市长大厦后面的保管站,日保0.5元。“改为保管站自己定价的话肯定要涨价。”赖先生说。
虽然原来政府将普通自行车和变速车分为两个标准收费,但保管站早就把价格统一了。“收费标准是13年前订的,现在适当提高也不奇怪。”骑车上班的小马说,适当涨价可以接受,但他担心有保管站乱提价造成价格混乱。
据了解,自行车的保管站一般由私人经营,由规划、城建、公安等部门负责布局、设置,各区的公安局对辖区内的各类自行车保管站进行登记,凡未经批准经营的一律取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