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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鬼"与城管面对面座谈 扣押物品不能野蛮
2008-05-16 09:31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5月16日电(朱小勇 穗仁宣) 昨日上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召开座谈会,征求行政相对人对《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的意见,31位流动小商贩应邀参加,与市民、街道干部、城管队员展开对话,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出席座谈会。     

    跳蚤市场要分类     

    据《信息时报》报道,关于疏堵结合解决占道经营、乱摆卖的问题,有小商贩赞同由政府尝试设置跳蚤市场让小商贩集中摆摊,认为这种做法有助于解决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城管更好地进行城市管理。有小商贩建议,设置的跳蚤市场应分种类、分区域。“经营烧烤的不能跟卖衣服混在一起。”

    开跳蚤市场的建议也得到了市民的赞同。有市民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在非交通要道的地方设置夜市、跳蚤市场等方式解决问题;另有市民建议,政府如设置跳蚤市场,选择的地方要适当,收取的费用要适宜,管理要规范。

    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主任刘锋表示,政府可以尝试设置跳蚤市场,具体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选定的地段要合适;二、允许摆摊的时间要适宜;三、要设置合适的准入门槛,残疾人、低保户优先进场;四、要统一管理,小商贩进场时最好跟管理方签订合同,对所卖的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同时承担卫生清洁责任。

    天河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谭丽雯认为,在跳蚤市场方面,如尝试设置,最好是由市、区统一规划后,街道再具体落实。     

    扣押物品不能野蛮     

    会上,关于城管到底应不应该扣押物品的问题,商贩们都没有否定城管的扣押权。有小商贩认为,城管是可以扣押我们的物品,但是应该列明扣押物品的具体名称、数量等情况,以便事后领回物品。“城管可以扣押,但不能野蛮扣押,最好是在警告无效后才扣押。有小商贩认为,城管可以扣押,但最好分地区,在有的郊区可以不扣。这一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此外,有市民认为,城管在执法时不能以罚代管,有的小商贩交了罚款后就以为合法了,拿着罚款单大摇大摆经营。有市民认为,海珠区素社街采用的城管、工商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在实践中效果良好;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和临时工的不当行为影响了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应当加强对这些人的管理,例如设置投诉电话予以监督。

    另有市民认为,城管在执法时应注重向小商贩进行宣传教育,讲明占道经营、乱摆卖的危害性,讲明小商贩的行为给有证经营者带来的危害。

    刘锋还说:“城管、小商贩双方都要相互理解,小商贩有难处,城管也有难处,城管协管队员工资也不高,一个月也就1000多元。”(完)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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