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深圳立法保护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知识产权
2008-05-28 08:44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5月28日电(记者王攀)2011年深圳将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为了将这届大运会办成历史上最好、最成功的一次大运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专门制定通过了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以保护该届大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这部名为《深圳市第26届世界夏季大学生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地方法规27日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波说,为举办奥运会,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予以特别保护,深圳借鉴相关经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保障大运会健康、有序、高效运行,更好的保护大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根据规定,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是指对与深圳大运会有关的商标、专利、作品、特殊标志、商业秘密和其他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法规规定,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的使用应当有助于大学生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大运会组委会应当发布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使用计划,特许深圳大运会合作伙伴、深圳大运会商品特许经营者按照要求使用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

    根据规定,对侵犯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海关依法查处。(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