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天河区调解中心正式挂牌,这标志着广州市首家以调解解决城区基层矛盾纠纷为目标的区级调解联署机构开始正式运作。
天河区调解中心由天河区司法局和天河区人民法院共同设立,内设天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调解速裁组,这将实现区一级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互衔接。调解中心将受理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等适合进行调解的纠纷。
天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楚镐介绍说,调解中心采用创新运作模式。一是诉讼立案前的优先引导机制,对于到天河法院起诉的民事纠纷,由立案庭优先引导到调解中心进行人民调解,调解中心按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进行调解。二是方便快捷的诉调对接机制,对于天河区21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均可通过调解中心快速办理立案确认手续,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效力的对接。三是诉讼调解与案件速裁紧密结合,天河法院将民事案件优先移交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同时在调解中心设立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快速裁决大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
对于人民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如果要求制作司法调解书的话,“在一个工作日内就会立案、审查,并出具调解书。”郑楚镐说,“如果在30天内调解不成功,案件将依法移回法院审理。”
郑楚镐说,调解中心的成立一方面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诉讼调解成功的案件只收取50%的诉讼费,人民调解成功的案件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当天下午,荔湾区人民法院和荔湾区司法局在荔湾区法院也举行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挂牌仪式。调解工作室聘请了2名专职调解员负责开展调解和法律咨询工作,受理方式有诉前当事人直接申请和人民法院立案后的委托调解两种。 (记者李钢、林霞虹 通讯员杨晓梅、何伟标、黄秋盈、荔法宣、荔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