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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佛山户籍低保幼儿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2008-07-09 10:23 来源:广州日报

    从今年9月开学起,3-6岁的佛山户籍低保幼儿将每人每月获得250元的财政资助,以帮助其接受学前教育。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酝酿已久的《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助学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明确了对低保幼儿的资助标准、申请、审核、报批、发放办法。佛山扶贫助学真正实现了对全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全面覆盖,也填补了国内资助幼儿学前教育的政策空白。

    实现低保家庭学生全程资助

    佛山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吴小灵介绍说,此次出台的《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助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由政府为主导的低保家庭幼儿资助体系,让国家助学政策的阳光也能照到低保家庭幼儿身上,真正实现对本市低保家庭学生(幼儿)全程资助。

    据了解,对全市低保家庭子女实现全面覆盖,政府需要每年增加投入近300万元。根据《办法》,这笔助学金将划入各区扶贫助学专户,各区扶贫助学工作机构按照助学金额,分春、秋季学期划入受助幼儿就读幼儿园所在的镇(街道)教育部门统一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

    补助参照中等幼儿标准

    “之所以将助学金划给幼儿园,是希望这笔助学款真正能让这部分孩子接受学前教育,如果直接发放给家长,家长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而挪于别用。”吴小灵表示,每生每月250元的标准是按现行中等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补贴的,包括了保育费和伙食费的支出。

    家长可自主选择幼儿园

    针对家长们提出的低保家庭幼儿可否自主选择幼儿园,幼儿园的收费如高于或低于补助标准该如何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通常家长都是选择让孩子就近入园,只要是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低保幼儿补助标准全部一样。    

    提醒:

    ★助学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于佛山经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满3周岁的幼儿。

    ★助学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助学金(含保教费和伙食费)。全年按12个月计算,即每人每月250元。

    ★申请和审批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办理申请手续时, 需如实填报《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一)户口簿;(二)广东省城乡居(村 )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记者高敏华)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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